马冬坐下来,语气比刚才正式了许多:“我今天特意来一趟,不光是嘉宾的事。还有对赌协议,以及赞助商选择的问题。”
白夜点了点头。确实,嘉宾的事打个电话或者发个信息就能沟通得差不多,马冬亲自跑一趟,肯定是有更重要的事要当面谈。
马冬从文件夹里抽出一页纸,递过来:“有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找到我,要花大价钱赞助节目。价格开得很高,比市面上那些快消品、日化品牌高出将近五成。”
白夜接过那页纸,目光落在品牌名称那一栏,没有立刻说话。
赞助金额3.5个亿,和歌手第二季差不多当然和好声音比还差点,但是歌手已经验证过了。他们这节目还没播啊。
该来的还是来了。
做综艺节目,做到一定的体量,就绕不开这类赞助商。互联网金融、P2P、各种宝——钱多,来得快,出手大方,冠名费能给到传统品牌的两倍甚至三倍。对于节目制作方来说,诱惑力是巨大的。
但这个钱不能碰啊。
白夜心里清楚得很。这种平台,今天风光无限,明天可能就爆雷。几百亿的资金池,几十万投资者的血汗钱,一旦资金链断裂,那就是一地鸡毛。平台老板跑路的跑路,进去的进去,而那些投了钱的普通老百姓,找不到平台,找不到老板,就会去找节目的麻烦——你不是收了赞助费吗?你不是帮它做过广告吗?那你也有责任。
到那时候,几十万投资者一人一口唾沫,能把整个节目组淹死。
白夜把那页纸翻过来,看了一眼背面的资质文件,眉头微微皱了一下:“叫什么名字?资质怎么样?”
马冬说:“e宝,风头挺大的,据说还是行业第一。”
白夜心说:可不大嘛。几百亿的规模,几十万投资者,广告铺天盖地,地铁、高铁、c台,哪儿都能看到它的影子。业内谁不知道e宝?但知道归知道,碰不碰是另一回事。
他把那页纸放在桌上,手指轻轻敲了两下,没有说话。
马冬看他这个反应,心里大概有数了,但还是问了一句:“小白,你觉得不行?”
白夜抬头看了他一眼,语气平静但很确定:“说不好。”
“为什么?他们的资质我看过了,营业执照、金融牌照、备案信息,该有的都有。”马冬显然做过功课,“而且他们开的价格,足够高了。”
“马老师”白夜打断了他
“投资有风险,入市要谨慎,如果,我说如果,将来有什么事了,咱们节目还有投资人名声就丑了”
马冬张了张嘴,没接话。
白夜看着桌上那页纸,像是在跟马冬说,也像是在跟自己说:“这个钱好拿,但不好花。你今天拿了它的赞助费,万一明天它爆雷了,几十万投资者不会去找e宝,因为他们找不到。他们会来找你,因为你在电视上帮它说过好话。到时候你怎么解释?你说‘我只收了广告费,不知道它是骗子’?谁信你?”
马冬沉默了一会儿,缓缓点了点头:“你说得对。那这个……”
“拒了。”白夜干脆利落,“找个体面的理由,就说节目定位和品牌调性不符。别撕破脸,但别留余地。”
马冬在文件夹上记了一笔,又问:“那赞助商这边,你有什么倾向?传统品牌虽然钱少一点,但安全。”
白夜想了想:“饮料、汽车、手机、电商,这些都可以谈。钱少一点没关系,稳定、安全、不惹事最重要。平台那边不管怎么施压,赞助商不能妥协。”
“这关乎名声问题,不能一锤子买卖”
马冬合上文件夹,点了点头:“行,那我按这个方向去谈。”
白夜又翻开马冬带来的另一份资料,目光扫过几行数字,眉头微微动了一下。
“两家奶企给的也不少,两个亿。”他用手指点了点那一行,“拍照手机那个,给到两亿五千万。这都可以谈。”
马冬在旁边补充了一句:“两家奶企都想争冠名,都是新品牌。两家都有实力,也都有意愿。手机那个是这两年刚起来的国产品牌,主打拍照功能,在年轻用户里口碑不错,想借这个节目进一步打开市场。”
白夜点了点头,心里在快速盘算。
按照行业惯例,冠名赞助商通常是“亿+”级别——一个亿起步,上不封顶。像好声音那样的头部综艺,冠名费早就是四五个亿的水平了。他这个节目虽然还没播,但阵容摆在那里,话题度摆在那里,两家奶企愿意出两个亿,说明市场是认可的。
冠名之外,还有特约赞助。通常是三家,每家几千万级别。也可以搞“独家特约”——灿星那边说好声音谈的独家特约就是一点八个亿,比很多节目整个赞助总额都高。白夜不奢望能谈到那个水平,但三家特约加起来,一个亿应该问题不大。
再往下是合作伙伴,这个级别的数量就多了,千万级别起步。还有行业指定赞助,比如指定用车、指定饮料、指定服装之类的,几百万到上千万不等。
白夜在心里快速估算了一下。
冠名:2亿
特约赞助(三家):保守1亿
合作伙伴(五到八家):保守1.5亿
行业指定(若干):保守5000万
加起来五六个亿。如果谈得好,冠名再往上冲一冲,特约再谈高一点,合作伙伴多签几家,总额做到六七亿不是没有可能。
对赌最高八成分成,就是五个亿左右。五成那,也有三个多亿。
白夜把资料合上,看了马冬一眼:“马老师,这个盘子不算小了。不过钱多钱少是一回事,品牌调性合不合适是另一回事。奶企和手机都可以谈,但如果有那种不靠谱的牌子,给再多也不要。”
马冬点头:“明白。那我去跟这几家接触一下,先摸摸底价,再看看他们有没有附加条件。”
白夜想了想,补了一句:“谈的时候注意一点——别让他们觉得我们缺钱。缺钱就容易被人拿捏。我们要的是平等合作,不是施舍。”
马冬笑了:“这你放心,我谈赞助什么时候怂过?”
顿了顿
“其实值钱的还有硬广,不过那是电视台的,和我们没关系”
广告分两种。一种是冠名赞助、特约赞助、合作伙伴这种,属于节目的商业权益,归制作方。另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广告,也就是电视台播出时间里的硬广——15秒的、30秒的,那个是电视台的盘子,电视台卖硬广靠的是收视率。收视率越高,硬广的单价就越高。最牛的硬广就是春晚倒计时那个。
电视台不傻。他们把冠名权、赞助权让给制作方,表面上让出了一大块蛋糕,但实际上——他们一分钱没亏。节目播出了,硬广收入是他们的;节目火了,硬广涨价,收入翻倍;节目不火,硬广也能卖出去,只是便宜点。而冠名商的钱呢?电视台照样能分到一笔播出费,虽然比例不高,但那是纯利,不用付出任何成本。
而对赌协议的本质是什么?是电视台用收视率达标后增加分成作为诱饵,激励制作方把节目做好。制作方做好了,收视率上去了,电视台的硬广收入也跟着水涨船高。双方的利益在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,所以电视台稳赚不赔。
当然这也是一种谈判手段,没有对赌协议,白夜就不会选择和蓝台合作了,电视台那么多,和谁合作不一样啊。
最后白夜拿起收视率对赌协议的草案。
密密麻麻的条款,核心就几个数字:收视率保底线、达标线、超额线,以及对应的分成比例。白夜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过去,脑子里反复推演着各种可能的结果。
如果收视率低于1,节目亏钱,承担全部制作费用。
如果收视率破1,收支平衡,勉强活着。
如果收视率破2,小赚。
如果收视率破3——大赚。
白夜想着,怎么也赔不了钱。除非有不可抗力因素。就算赔钱又不是他一个人。
白夜送走马冬后,一个人坐在沙发上,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。
赞助商谈得差不多了,网络版权要等成片出来后才能卖,那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再挖一挖?
他的目光落在桌上那份赛制草案上,停在了“投票环节”四个字上。
对了,投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