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就是,原主的愿望是站在高处被人看见。
白逐觉得,从记者这个身份切入还是不错的。现在位置是低了点,但只要她运作一番,早晚有一天,她会站在众人皆知的位置上。
就这样,白逐给自己全身上下好好拾掇了一番,第二天便拎着个复古小皮包去报社报道了。
首秀的白逐烫着一头波浪卷发,戴着宽沿小礼帽,一身剪裁合身的粽色昵子西装,腰上系了根细细的腰带,脚蹬黑色小高跟,看起来又干练又时尚。
简直就是行走的模特儿。
那身段、那气质简直绝了,报社的人都看傻了眼,总编也差点没认出她来。
等他终于架上眼镜,从上到下第三遍打量白逐,才终于认出了她的身份——
“哈哈哈,我当是谁,原来是玉琼小姐——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,今日这番打扮让人耳目一新啊~”
说着目光下意识停在了她那双踩着高跟鞋的纤纤玉足上面。从白逐发表的那篇声明来看,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、熏陶,他本以为这姑娘会裹脚的。
想不到竟是一双天足,这倒真真是意外之喜,看来可以重新评判一下林胜元此人的政治属性了。
“总编过奖了,”
白逐微笑道:
“从前我的身份是全职主妇,难免形象邋遢了些。现在有机会进入职场,总得好好收拾一下,才能不给咱们报社丢脸~”
“哈哈哈,说得好”
朱总编抚掌大笑:
“既然你成了咱们报社的一员,咱们报社也肯定会罩着你的,来来来,给你介绍一下未来的同事,”
说着拉过一个戴着厚厚眼镜的中年男子:
“这是咱们报社的编缉老王”
又拉过一个穿着背带裤的年轻女孩:
“这是咱们报社的记者肖云凤,”
又指着另一个头发有些微白的中年女人:
“这是郑大姐,负责内部的联络事宜……”
很快,白逐就将报社的人认识了一圈,其中有几个还是上次白逐来登报时见过的。这些人脸上无一例外,都洋溢着一股朝气。
对白逐的态度也热情友好,白逐挺喜欢的。
当下从包里每人掏出一只签字笔做为见面礼——后世不值钱的小东西,这时却是实打实的稀罕物儿。尤其出门采访的时候带着,就不怕中途钢笔突然没水儿。
众人试用之后,顿时又对白逐献上一大波感激。
就这样,白逐开始在《北平晚报》扎下根来,白天时不时过来看看,有时晚上还会留在报社里学习一会儿。
至于学习的内容,那倒是杂了:
时事政治、采访技巧、写作纠偏等等等等、
时间长了,白逐隐隐约约有个发现,只是现在还不分明,不知是不是她想的那样,留待以后确认了再说。
与此同时她也不能一直住万国大饭店。很快,在朱总编的帮助下,白逐在报社附近租下了一栋平房,面积不大,胜在独门独院。
自由、清净,收拾得也很干净。
如此地段,房租一个月只要半块银元,算是相当良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