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所以说有些熟悉,就是因为周洋昏迷的那三天时间,这个店小二曾多次去房间送过水等一些物品,再加上周洋是他带离的客栈,有点印象也很正常。
但一时半会他也的確想不起来。
“这里是镇外的破庙,你应该很熟悉的,至於我是谁,你还记得差不多一个半月前,你们客栈里住著两个仙女带著一个昏迷不醒的哑巴吗”
“我就是那个哑巴,不过我现在好了,能说话了。”
“其实这件事情也怪我,是我连累了你……”
周洋倒也没隱瞒,將三天前的杀死钱大富的事情,今天晚上的事情全部说了一遍。
其实他这就是在观察,甚至也在赌,算是来到这个世界一次赌人性。
他对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,所以他需要一个手下或者是隨从。
这个店小二人品不坏,最起码周洋是这么认为的,现在此人在这个地方肯定是混不下去了,因为接下来这边肯定会出现大乱。
那么这个店小二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,所以他在给这个傢伙一个机会,同时也在给自己一个机会。
如果店小二没有怨恨自己,也没想著去出卖自己,那么周洋决定收下这个手下。
凭藉自己的本事和机缘,帮助这个店小二成长起来应该没问题,怎么著也比以前做过店小二也强的多。
“原来是你!”
“好,杀得好,那个钱大富早就该死了,还有那个黄世仁,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叫我给暴打一顿,死得好!”
周洋就这么观察著,很显然这个店小二没有做作的痕跡,这一点周洋是相信的,如果说这个傢伙有城府,他感觉可能性不大。
如果真的有城府,就不会一直在做一个店小二了。
“那个,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还有,那箱子里的金子是我放的,你就不恨我吗”
店小二摇了摇头,道:
“我叫李二狗,今年18岁。”
“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,是想帮助我,再说你不是现在杀了他们为我报仇了吗而且也將我给救出来了,所以两清了。”
周洋很满意这个傢伙的回答,如果李二狗要是恨他,他也不会责怪这个傢伙,毕竟情有可原。
两个人以后恐怕也就没有什么交往了,最多周洋再给他一些银两,然后就没有然后了。
“李二狗,你愿不愿意跟著我你要是愿意跟著我,我教你一身本事,你要是不愿意跟著我,我再给你一笔钱银,然后换个地方好好的生活。”
“此地不宜久留,我打算天一亮就要离开这里,所以你自己决定。”
李二狗这傢伙倒也乾脆,想都没想就做了决定,然后直接跪在地上:
“我李二狗愿意跟著你,反正我也是孤儿,这个地方我也混不下去了。”
周洋笑著將李二狗给扶了起来。
“以后你就是我的手下,你用不著给我下跪,而且记住了,以后你不用跟任何人下跪。”
“另外,你这个名字得改一下,你姓李,那就叫李卫吧,以后给我当护卫!”
“好了,时间不早了,你恐怕也饿了,我们先吃东西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