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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四章 师父不易(1 / 2)

宅子在城东南。

昨日跟着沈湛去看时,姜锦瑟只匆匆扫了一眼,觉着离贡院不远,地段尚可,便没多计较。

今日搬过来,走的是另一条路——拐过两道弯,穿过一条槐树夹道的小巷。

抬眼一瞧,瞥见了国子监的飞檐。

何止是离贡院不远,连国子监都在跟前了。

这地段,放在京城,怕是要论黄金算的。

偏偏又不喧闹,街巷安静,偶有几声鸟鸣,倒像是闹市里凭空辟出的一处静地。

宅子看着不大,推门进去,方知里头别有洞天。

前院是一方小天井,青砖墁地,墙角种着一丛翠竹,几块湖石随意堆叠,瞧着疏朗有致。

天井正中一条青石甬道,直通正厅。

正厅不大,陈设简朴——一张黄花梨长案,两把太师椅,案上搁着一只青瓷香炉,壁上挂着一幅山水小品,笔意疏淡,倒有几分野逸之趣。

正厅两侧各有一间厢房,左厢做了书房,右侧是厢房。

书房里头,一面墙打满了书架,架上疏疏落落摆着些书,不全,瞧着像是被主人带走了一部分。书架前是一张宽大的书案,案上铺着毡子,笔墨纸砚一应俱全。

另一边是一张铺了软毯的美人榻。

厢房略小些,但窗明几净,床铺桌椅都是齐整的。

“我要这间!”

黎朔立即开抢。

穿过正厅,便到了第二进。

第二进才是内院,比前院宽敞许多。

院子正中种着一棵柿子树,正值九月,青果挂满枝头,再过一个月便能吃了。

树下一口大缸,缸里养着几尾锦鲤,水面上浮着几片睡莲。

正房坐北朝南,采光最好。

推门进去,先是一间小小的外间,摆着圆桌圆凳,权作小厅之用。

里间是卧房,一张拔步床靠墙而立,临窗一张梳妆台,台上搁着一面铜镜,镜面擦得锃亮。

衣橱、脸盆架、脚踏,该有的一应俱全,虽不奢华,却样样妥帖。

这间屋子给了姜锦瑟。

东厢两间房,一间给刘叔刘婶,一间给两个孩子。

西厢是沈湛的屋子,与黎朔那间遥遥相对,清静,不被打扰。

后院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。

灶膛里的灰还是温的,像是刚用过不久。

姜锦瑟伸手摸了摸,喃喃道:“这家的主人,怎么像是连夜仓皇卷铺盖走人的?”

厨房边上是一间柴房,堆着半屋子劈好的柴火,整整齐齐。

刘叔蹲在柴房门口,抽着烟杆,四下里打量了一圈,忍不住感慨:“这宅子,在乡下也不比咱家小嘞。”

刘婶也连连点头。

她原以为京城地方金贵,住处定然逼仄,没想到竟这般宽敞敞亮。

更惊喜的在后头,推开后门,入目竟是一片池塘。

刘婶看呆了。

刘叔也看呆了。

姜锦瑟负手站在池塘边,越看越满意。

小栓子兴奋极了,手舞足蹈,在各个屋子里跑来跑去。

“毛蛋哥哥,来追我呀!来追我呀!”

毛蛋站在廊下,面无表情地看着那只撒欢的小崽子。

幼稚!

他转身进了自己的屋子,关上门,迅速把小包袱打开,嗖嗖嗖地藏东西!

姜锦瑟正好从他门口路过,双耳听见屋里的动静,眉梢微微一挑,脚步未停,径直走了。

小样。

迟早都是哀家的。

安顿下来后,刘婶惦记着买菜做饭的事,拉着刘叔出门转了一圈。

集市不远,出胡同口往西走不过一里地,便是一条热闹的街市。

菜摊、肉铺、米粮店、杂货铺,一应俱全。

街对面还有布庄和书斋,书斋门口挂着“文房四宝”的幌子,瞧着很是雅致。

刘婶走得快,刘叔跟在后头,东张西望,倒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——虽然他本来就是。

“你慢点走。”刘叔在后面喊,“这人生地不熟的,走丢了咋整?”

“丢不了。”刘婶头也不回,“鼻子底下长着嘴,问呗。”

她果然问了一路。

刘叔跟在后头,手里提着肉,像是头一次认识自家婆娘。

“瞅啥?走啊!”

刘婶子催促。

刘叔一脸纳闷地看着她:“不是,你这……”

刘婶子知他何意,嗔了他一眼,说道:“当初让你跟我去镇上做生意,你不去!现在后悔了吧!”

刘叔是真悔。

从前家里是指着自己,现如今,婆娘比自己厉害多了。

早知如此,当初就该抹开面子,跟着婆娘去卖香囊、卖糖豆的。

傍晚,刘婶在灶屋里忙活,刘叔蹲在灶台边烧火。

院子里飘出饭菜香。

小栓子被馋得口水横流,仍不忘跟在收拾正房的姜锦瑟身后,当一条可可爱爱的小尾巴。

毛蛋站在柿子树下,手里抓着一把小铲子,鬼鬼祟祟的。

沈湛在书房里整理书册。

黎朔歪在美人榻上,手里捏着一本书,翻了没两页便丢开了。

“小师弟。”他懒洋洋地开口,“咱这宅子,一个月才五百文?”

“嗯。”

“我怎么觉着……像是捡了个大便宜?”

刚说罢,不待沈湛开口,他果断伸出拒绝之手。

“打住!我不想知道你的秘密!”

麻蛋!

秘密太多,他脑袋都快不够砍的啦!

日暮西沉,最后一片金光洒在西厢的檐角。

倒腾了一整日的一大家子,终于吃上了在京城的第一顿自个烧的饭菜。

因是第一日,匆忙了些。

去集市时已是下午,菜摊上剩下的东西不多了。

刘婶挑了一把秋菠、一斤豆芽、几根青葱、两块豆腐,又买了半斤猪肉、几个鸡蛋。

豆芽肉片,清炒秋菠,青葱煎豆腐,摊了几张蛋饼,并一大碗醋溜蛋花汤。

汤是跟村里陈大娘学的。

蛋花打散,水沸时淋进去,筷子一搅,蛋絮便如云朵般舒展开来。

再撒一把葱花,点几滴醋与香油,简直鲜掉眉毛。

就连一贯挑嘴的黎朔在尝了一口后,都二话不说,立马舀了两大勺浇在饭上,大口大口吃了起来。

毛蛋和小栓子亦是一人捧着一只小碗,埋头干饭,

刘叔扒了几口饭,搁下筷子。

“四郎,那个……入监的事,你们啥时候去?”

他说“入监”二字时,咬字格外郑重。

这词儿他是在路上听锦娘说的,记了一路。

他不懂国子监是什么地方,但知道那是个顶好的去处。

自家出了读书人,他便不能只想着地里刨食那些事了。

他得替孩子们记着考试的日子,记着该办的手续,记着那些他听不太懂、却样样紧要的大事。

沈湛放下碗:“三日后报道。”

“直接去?”

刘叔记得年初四郎想进江陵府学,是得先考试的。

“我直接去。”

“黎小郎君呢?”

“我得考!”

“啊?”

这可把刘叔整不明白了。

“本朝入监,分四种。”

沈湛没因刘叔是庄稼汉便敷衍了事,也没有摆出一副“讲了你也听不懂”的姿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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