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想要和以往一样,由自己一个人去承受一切,但话到嘴边,她又突然觉得希望厉云州能陪她一起去。
“好。”
这一刻,她才察觉自己其实也只是一个普通人,有些事,她也无法应付。
......
翌日一早,厉云州独自送厉天哲上学,再回来时,开了一辆黑色的轿车。
前世,温乐就不认识那些车标和奢侈品,这一世依旧是看不懂这是辆什么车,只觉得这车从没有在路上见过。
“走吧,我们去吴家屯。”
厉云州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,做了一个轻的手势。
“好。”
温乐终于露出笑容,可眼底依旧是化不开的忧愁。
路上,越靠近吴家屯,她就越紧张,双手紧紧捏在一起,骨节都有些泛白了。
厉云州将一切看在眼里,不知道该如何安慰。
最后,他鼓起勇气,一只手握着方向盘,一只手盖在了温乐的手背上,柔声道:“别紧张,说不定孩子是被村民收养了。”
“但愿吧。”
炙热的掌心给温乐带来了暖意,让她忐忑不安的内心,稍微安定了一些。
两人就这样手握着手,来到了吴家屯。
这里原本温乐想象中的还要偏僻贫穷,到处都是老旧的土房子,偶尔遇到的几个村民,也都是穿着老旧过时的衣服,扛着干活的农具。
和陆家的村子不同,这里的人大多还是以种地为生,落后的教育资源,别说是大学生了,就是能上高中的都没有几人。
他们说着晦涩难懂的土话,温乐和厉云州完全听不懂一点,简直是鸡同鸭讲,根本没法打听到有用的消息。
在村子里走了两圈,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会说普通话的年轻人,温乐当时给了一百块做报酬,让他帮忙做翻译。
年轻人很爽快地答应下来,带着他们挨家挨户地询问,看有谁在五年前的村口见到过一个孩子。
也不知走到了多少人家,温乐他们依旧没有得到孩子的消息。
在问完最后一户人家后,温乐几乎已经绝望,没了任何主意。
年轻人见她这样,犹豫地说道:“其实我们这里有一个小女孩,和你说的情况有点像,她是五年前被村子里的阿婆捡回来的。”
“女孩?”
温乐拧眉,仔细回忆原主当年生孩子的场景。
又询问了一下时间,发现时间跟那个狗男人扔孩子的时间一样。
她微微蹙眉。
“你先带我去看看那个女孩吧。”
“可以,不过你们要有个心理准备,收养那孩子的阿婆去年走了,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。这一年里,她是靠吃百家饭的,没人照顾她,家里比较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