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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忽冷忽热(1 / 2)

“说出口有用吗?”我问,心想哪一次是我愿意的?可他还不是做了。

“我轻点。”季辞信说。

可他还是弄的我很疼,我长到这么大,对性也有了大致的了解,据说性是很美妙的东西。以前上大学时,宿舍里深夜会谈,我听舍友说着什么飘飘欲仙、欲仙欲死,到我这里,是被疼死。

而这其中的原因,无非是我和季辞信没有感情,我不爱他,他也不爱我。

但我长的很好看,别笑,不是我自恋,我从小到大都是学校里的校花,我的死党Ansel,大学里的钢琴王子,谈过的女朋友不计其数,每次他要和女孩分手,就会拿我出来挡枪,他认为那些女孩看见我的模样,自然会知难而退。

也正因如此,我和Ansel互帮互助各求所需,大学里我所有的烂摊子也都是他帮忙摆平的,我的工作也是他死乞白赖墨迹了他哥好久安排的。

从前在西城,见过我的人都说我是最好看的花瓶,那时候喜欢我的人很多,即便大家都知道我和景恒的关系,还是会有很多男孩子给我写情书送礼物。

我上初三那会儿,外校有个小混混在放学路上堵住我,要我做他女朋友,我不同意,不放我走。

那会儿我心高气傲的,哪受得了这个气,当场羞辱了那个小混混,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
那小混混也是个纨绔子弟,估计也没被别人这样说过,他一生气,扬起巴掌就要打我。

我奋起反抗,奈何男女力量悬殊,小混混又身强力壮,我差点被打时,你知道的,这种时刻总得出现一个人英雄救美。

是的,那个英雄,就是季辞信,虽然我很不想承认。

那时他已经上大学,但会经常回来在我爸公司实习,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,这种情况是需要用缘分来解释的,我说不通。

然后季辞信把那小混混打的半死不活,引来一批同学围观,他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,下次还有自不量力的人敢来骚扰我,都和这人一样的下场。

我从小到大被很多人喜欢过,也清楚季辞信不会喜欢我,他是那种对别人很疏离的人,对我也不会有例外,但我们曾经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将近六年,我爸妈对他很好,而且我们是远亲,他对我,有点像对妹妹一样的照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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