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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四章 我是一一的舅舅(1 / 2)

当然了,这场交易是绝对无法达成的!

开什么玩笑,如果能弄到核弹头的话,那白纪末指定留着自己用,至于那上千件的宋代瓶瓶罐罐,白纪末是挺感兴趣的,问题是那玩意儿只是等于钞票,比之保命的玩意儿,那就没什么可比性了。

于是,白纪末开始了新的生活。

也不知道强森到底打的什么主意,这都过了二十四小时了,强森始终对白纪末等人放任不管,就连最基本的体检、提取基因都没有做。

玩家们都想不通。

白纪末是不愿意浪费时间在这耗着了,试着与工作人员沟通了下,问问能不能出去逛逛,结果不出意外,真就表示完全可以……

白纪末想单独出去打探一些对己有用的消息,前脚刚迈出摩天大厦,后脚就被历天一给逮了个正着。

没办法,只能带着她一起去!

由于出身的问题,白纪末自是知道什么地方最是能打听到有用的消息,嗯,三教九流混杂之地呗,并且还得是那种消费不高不低、肉疼,却勉强能消费得起的娱乐场所。

为什么?

因为混混也是分等级的,能弄到小钱的,那叫混混,连小钱都弄不到的,那叫“混子”,一般情况下,混混身边总会跟着几个混子混吃混喝;两者有一个共同点,便是好逸恶劳,喜欢享乐,却都不愿意的努力工作赚钱,而一旦有了钱,大多数是左手入右手出,再就是这类人喜欢纸醉金迷的生活,又享受不起真正的纸醉金迷,于是,只能退而求其次,去一些看似高大上,实际上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的娱乐场所消费。

刚才说了,无论是混混还是混子,都喜欢享乐,想要享受生活,那就得有钱,所以,只要他们没钱了,还想所谓的想要生活,只要你拿出一点小钱,总能在他们那里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……

夜店?只要是人类的世界,几乎没有哪个世界不存在的。

白纪末带着历天一随便进了一家夜店,径自坐到吧台前,对那位调酒师小姐眨了眨眼睛,“妹子,阿姨太坏了,怎么把你生的这么漂亮,今儿看了你,明天要是看不到的话,那我得多难过啊。”

小妹娇媚的白了他一眼,却是咯咯一笑。

是了,外貌协会那是通用的,白纪末长得俊俏,妥妥的小白脸一枚,单这一点,就很难让一般的女性产生厌恶的心理。

“喜欢我?那你追我呀!”小妹嗔道,“如果你是真心的话,说不定我就答应了呢。”

“哇!”白纪末夸张的睁大了眼睛,故作惊喜无比道,“真的假的?不不,你可不能骗我啊,啊……”

说着,看似是真的当真了,一股脑的把刚取出来的现金全都掏了出来,足有一万多通元,一推,“那个啥,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啥,这个你都收着,喜欢啥就买点啥,要是不够的话,我这就去取去,账号里……还有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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