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蒙蒙亮。
清脆的锣鼓声在金牛村响起。
梁春芬打着哈欠去开门。
就见村民正三三两两的往大队部去。
陈向国快步走了过来:“妈,大队长怎么在这个时候开会啊?”
梁春芬:“不知道,你去看看吧。”
“好!”
等陈向国离开,梁春芬也没了睡意。
昨晚她睡得不好,总觉得屋里四处漏风。
盖了两床被子也不管用,寒气一阵阵的往她骨头缝里钻。
她已经很久没有受过冻了。
前世她在楼房里住了很多年,屋里有地暖。
冬天的时候热气充足,在屋里穿短袖裤衩都还觉得热呢。
真是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啊!
梁春芬有些发愁。
这才刚立冬,她就受不住了。
那等三九到来,她还怎么混?
梁春芬愁眉苦脸的推开厨房门。
砰!
随着门打开,陈向家倒下来撞到了她腿上。
“老二?”
梁春芬低头一看,“你怎么在这睡?”
陈向家还没睡醒,迷迷瞪瞪的:“妈,秀秀嫌我身上有粪坑味,把我撵出来了。”
梁春芬:“我昨天听到了,我是说你怎么不跟老三一起睡到稻草上去,那里多得劲啊,干嘛要在这门口窝着?”
被梁春芬一念叨,陈向家清醒了过来。
他想起昨晚发生的事,一把抱住了梁春芬的腿。
“妈,你得给我做主啊!”
梁春芬一脚踹开他:“这我咋做主,谁叫你掉进茅坑里的,别说是你媳妇了,我现在看到你都恶心!”
陈向家委屈。
怎么就没人相信他呢。
真的是老三把他踹下来的啊!
哎,对了!
他有证据可以证明!
“妈,你看!”
措不及防的,梁春芬被一只大脚怼脸。
她刚要发火,忽然瞥见了陈向家的脚指头。
每个指甲盖都短短的,截层参差不齐,有的短的都露出指甲里面的红肉来了。
梁春芬:……
“老二啊,你都是要当爸的人了,怎么还能啃脚指头呢?你有这个癖好也行,我尊重你,但你好歹得养成刷牙的习惯吧,要不然以后筷子我怎么还敢给你用呢?”
家里的筷子都是混用的,因为是家里人,知根知底的,没有什么传染病。
所以她都是一个星期才烫一次热水消毒。
但现在告诉她,老二有啃咬脚指甲的习惯。
想到之前可能她用过老二使用过的筷子。
顿时一阵反胃!
呕——
陈向家看到他妈眼里的嫌弃,猛地反应过来,脸色爆红。
“妈,我没有啃脚指头!这是老三给我啃的!”
梁春芬斩钉截铁的摇头,“不可能,老三有洁癖,他连自己的都不啃,咋可能啃你的,何况你的脚还那么臭!”